打伤人的一些问题请教!
已回复2007-06-18 11:38:22
贺律师你好:
由于双方口角和一点误会遭成我将对方头部打伤,缝合4针应属轻微伤,且支付医疗费用近1000元,后经派出所协调让我赔偿后续医疗既拆线换药费用,误工费等500元左右,对方要3000,否则就起诉我,并上升到刑事案件,事因本是对方私开我的邮包并语言挑衅遭成,医疗费用我已积极支付,也可按标准赔偿他后续及误工费用,但对方想大开口,请问我应该如何处理接下来的事情(对方不肯私了)!
你好,如果对方受伤只属轻微伤是不会承担刑事责任的。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06-20 09: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