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付
已回复2008-04-29 19:44:28
你好!我父亲在一家建筑公司上班,是农民工形式,在2008年3月29日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在运送材料途中,被手推车的钢筋扎穿右脚,使第三脚趾足弓处粉碎性骨折,在医院做了内固定手术(一年后需取出钢板),现已出院,但是单位一直没有申请工伤鉴定等,只是给付了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如何处理,建筑公司应该赔付我们多少?具体的算法是怎么样的呢?望回答为谢!
建议先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05-05 14:4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