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咨询
已回复2006-12-04 16:19:54
贺律师您好:
我夫人于05年8月怀孕后,我一直在我公司的医院进行例行检查,到今年4月3日早上6点多钟发现羊水破了,即到医院检查,经检查后医生说小孩未足月需要保胎,采取了保胎措施,到4月4日2点多钟经检查已实在保不住了,期间羊水一直流了许多(近20小时)。3点30分顺产下一女孩。出生时小孩有两三分钟的窒息经抢救后正常,在医院住了三天后回家。在家大概15天后发现小孩全身发黄,问医生后说是正常的,过了10天左右再问医生时说,建议到另外一家中医院去看看,我们即带小孩前往看病,吃了六副中药后小孩恢复正常。从小孩出生至6个月的时间,我们都在公司医院定期做的儿保和打免疫针,11月10日经重庆市儿科医院诊断检查后确诊为脑痪,现在儿科医院进行康复治疗,听儿科教授说,小孩治愈的希望不大。请问贺律师这家医院有无责任,现在小孩治愈的希望基本没有,且治疗费用惊人,我该怎么办?能否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谢谢。
建议你申请作医疗事故鉴定。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6-12-05 09:3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