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状告"很棒软件"不正当竞争及侵权索赔225万

作者:常鸣  发布时间:2007/4/15 9:59:48 点击数:
导读:中国法院网讯4月13日,搜狐公司诉上海很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很棒公司)系列软件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搜狐公司的理由是“很棒软件”对原告实施了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同时严重侵犯了原…
   中国法院网讯   4月13日,搜狐公司诉上海很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很棒公司)系列软件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搜狐公司的理由是“很棒软件”对原告实施了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同时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原告搜狐公司诉称,自2004年8月以来,很棒公司在“www.henbang.com”、“www.henbang.net”网站上向包括搜狐公司用户在内的广大用户提供免费的“很棒”软件。搜狐公司认为,“很棒”软件打着免费下载安装的旗号诱导、欺骗网络用户使用,目的是通过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来赢利。一旦用户安装了“很棒”软件,在登陆搜狐网站或使用搜狐的搜索引擎时,很棒公司提供的商业广告就会强行嵌入网站页面、搜索结果页面。很棒公司在自己的网站上大肆兜售这类广告,不但侵占了搜狐公司应有的商业广告份额,而且给搜狐公司造成了商业信誉贬损及巨大经济损失的后果。此外,很棒公司为了夸大其业务宣传,吸引更多客户,公然将搜狐网站首页作为商业模式例证加以使用,严重侵犯了搜狐公司的著作权。

    据此,搜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很棒公司立即停止“很棒软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各类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55万余元。

    而很棒公司的代理人则坚决否认该公司提供的服务对搜狐的商业利益造成了损害。该代理律师认为,用户只有先使用搜狐公司提供的服务,才可能获得很棒公司的服务,不会对搜狐的访问量造成分流。在很棒公司的广告窗口弹出时,用户可以手动关闭,且窗口页面较小,不会造成搜狐网站或是搜索引擎页面发生任何变化,所以搜狐公司的广告收益也不会因为很棒公司的服务而产生任何变化。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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