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与剧中反派人物相同 机主不堪骚扰告影视公司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09/3/24 13:24:18 点击数:
导读:因电视剧《情有千千劫》中反面一号人物的手机号码与自己的手机号码相同,机主邱先生经常接到陌生的电话和短信,询问他是否是《情有千千劫》中的人物扮演者、杀人案的幕后操作者等,还有人对其进行辱骂,故其将该剧的出…

    因电视剧《情有千千劫》中反面一号人物的手机号码与自己的手机号码相同,机主邱先生经常接到陌生的电话和短信,询问他是否是《情有千千劫》中的人物扮演者、杀人案的幕后操作者等,还有人对其进行辱骂,故其将该剧的出品方北京博瑞杰国际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删减剧中曝光其手机号码的镜头,在报刊上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被告于2002年出品了由李幼斌、于小慧主演的刑事推理电视连续剧《情有千千劫》,在该剧第23、24集中分别以近镜头字条书写、剧中人物口述以及字幕的方式突出显示了剧中男主角之一、连环杀人案的幕后设计者林初石所使用的手机号码为13641XXXXXX,但该号码实际上是原告一直使用至今的私人手机号。随着该剧在北京、湖北、福建等各地的播出及相关DVD光碟制品的发行上市,原告开始持续不断的接到陌生电话和短信,询问原告是否为剧中人物的扮演者、杀人案的幕后操作者等。更因为剧中使用该手机号码是该剧反面一号人物,因此常有陌生人因对剧中人物的愤恨而在电话或短信中对原告进行辱骂,不仅影响了原告的正常通讯,也影响了原告的正常休息和生活,给原告正常极大的精神压力。因原告已身患绝症,仅依靠给洗衣店提供洗衣客户谋生,若更换手机号码将会使原告丧失经济来源,因此无法更换手机号码。原告曾致电及发书面函给被告要求给予妥善解决,但被告未予理睬。

    原告认为,因被告在影视剧制作中的过错行为,导致原告的隐私被公开,正常生活受到严重破坏,特别是在原告现已身患绝症的情况下,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却仍要不断受到陌生电话和短信的辱骂,给原告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被告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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