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离开现场提出理赔遭拒

 来源:解放网-解放日报 作者:岳明静 发布时间:2014/7/28 8:24:38 点击数:
导读:本报讯(岳明静)张某驾驶朋友的车辆外出,与杨某车辆碰撞后造成两车损伤。当时张某胸口发闷,将车留在路边到医院看病。没想到,这一举动却把她挡在了保险理赔的大门之外,5.6万余元的诉请金额最终仅获赔2000元。  …

本报讯 (岳明静)张某驾驶朋友的车辆外出,与杨某车辆碰撞后造成两车损伤。当时张某胸口发闷,将车留在路边到医院看病。没想到,这一举动却把她挡在了保险理赔的大门之外,5.6万余元的诉请金额最终仅获赔2000元。

  去年6月,张某借用朋友李某的车辆外出办事。结果与杨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伤。事故发生后,张某既没报警也没报案。当时她感到胸口发闷,担心自己身体出现状况,在打电话告诉李某发生了车祸后前去就医,于是便将车辆留在了事故现场。经过一番检查,医生说并无大碍。

  交警部门认定,事故后张某弃车离开现场。调解后由其赔付杨某车损费、停车费、施救费等4000元。经鉴定,杨某车辆损失为2.9万元,李某车辆损失为2.5万余元,当李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遭拒,理由是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遗弃保险车辆逃离现场。保险公司仅同意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偿。李某遂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6万余元。

  青浦法院审理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警。事故认定书中认定张某在事故发生后弃车离开。从张某就医情况来看,难以认定其遭受人身伤害。故张某离开现场,既非因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而必须及时就诊,也非遭受他人伤害等迫不得已必须离开,造成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诸多因素无法查清。最终,李某仅获赔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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