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不慎遭残疾,庭外和解化矛盾

作者:作者:邓磊 来源:重庆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4/18 11:28:20 点击数:
导读:因生病到医院本欲得到医治,却不幸被错误用药而致身体残疾。近日,大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伤人案件,庭外和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家住重庆市大足区某镇的郑某是三岁儿童。2016年5月,其因生病被其母黄…

       因生病到医院本欲得到医治,却不幸被错误用药而致身体残疾。近日,大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伤人案件,庭外和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

        家住重庆市大足区某镇的郑某是三岁儿童。2016年5月,其因生病被其母黄某带到大足区某卫生院就诊,该卫生院诊断郑某为急性支气管炎并对其进行治疗。不想医生为其注射克林霉素之后,郑某身体突然出现抽搐,母亲黄某速将郑某送往大足区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其被诊断为左胫神经炎,荨麻疹,郑某后出现左下肢跛行症状。此后,郑某的病情被鉴定为八级伤残。本想到医院治病,谁料却导致孩子身体伤残,经多次协商赔偿无果,黄某一怒之下将卫生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本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受害者郑某系未成年儿童,其母黄某对卫生院的态度已然有极大意见,若贸然审理可能导致其情绪失控;且本案涉及医疗责任的认定,可能会因步入漫长的鉴定阶段而耽误化解矛盾的最佳时机。为最大限度减轻未成年儿童所受伤害对整个家庭带来的阴影,承办法官决定开展庭外和解工作。一方面向郑某的母亲黄某释明该案的法律关系和可能面临的诉讼问题,力求站在孩子的角度尽快解决问题;另一方面跟卫生院及时沟通,释明其可能因诉讼而面临的法律后果,希望其及时化解避免矛盾升级。通过恳切的商谈,双方当事人最终庭外和解,该案以原告方撤诉得以圆满了结。

来源:大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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