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法院:创新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送达方式

  发布时间:2017/4/24 15:53:35 点击数:
导读:鸠江区法院在审理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发现,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经常因为被告人,特别是外地被告人地址不详或地址错误,原告又无法提供准确送达地址而造成送达难,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出现公告多…

鸠江区法院在审理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发现,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经常因为被告人,特别是外地被告人地址不详或地址错误,原告又无法提供准确送达地址而造成送达难,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出现公告多、审限长、执行难的特点。为破解这一困境,该院改变了以往在民事审判的送达过程中 “孤军奋战”的局面,与交警部门紧密合作,率先推出预先确认送达地址的创新做法,大大缩短了审理期限,及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制作了道路交通事故专用的《送达地址确认书》,内容包括本人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代收人姓名、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与本人的关系,确认人民法院经上述送达地址向事故当事人送达材料视为有效送达,并承担地址(包括代收人地址)变更时的书面告知义务;因本人提供的上述送达地址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或者本人、代收人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或者本人、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有关诉讼材料、法律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这样,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可以在第一时间内做好送达地址预先确认的工作,由交警部门要求每一位事故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并告知不如实提供现在居住地址及变更地址后不通知的法律后果。今后在诉讼过程中,当交通肇事方无法送达时,该院可以调取交警部门存档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鸠江区法院这一创新性的做法有力地约束了交通肇事方,从源头上解决了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送达难问题,从根本上提高了法院的办案周期和效率,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鸠江区法院立案庭 潘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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