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诉讼时机的选择

  发布时间:2020-01-12 09:20:48 点击数:
导读:交通事故发生后诉讼时机的选择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在通过协商不能获取赔偿的情况下,常常会通过诉讼的方式去主张赔偿,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多长时间起诉呢?该怎样选择合适的诉讼时机呢?现实司法实践中,通常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其一,在仅存在财产损失,而没有人身损害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在交警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在委托鉴定机构对车辆损失情况进行评估的情况下,可以在受损物品进行维修,在车辆维修后,受害人就可以携带事故责任认定书、评估报告、鉴定费发票、维修费发票等相关证据进行诉讼。

其二,在既存在财产损失,又存在人身损害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人身损害的不同程度选择不同的诉讼时机,如果伤情较轻,在不可能构成伤残的情况下,受害人在出院后取得完整的病历后,就可携带相关的证据进行诉讼;如果伤情较重,在有可能构成伤残的情况下,受害人有两种选择,既可以在出院后就医疗费等费用先行主张,而后再能鉴定的情况下二次诉讼,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等相关证据,这种做法的优点是可以提前拿到一部分费用,缺点是比较费工夫。也可以在出院后在能鉴定的情况下,一次性向法院诉讼主张所有的赔偿项目,这样做的优点是省掉不少的工作量,缺点是不能提前医疗费用的赔偿。在此需要解释一下的是,为什么在受害人可能构成伤残的情况下不能在出院后一次性主张呢?主要是因为通常情况下,在受害人可能构成伤残的情况下,在出院后不同立即进行鉴定,对此各地法院做法也有不同,有的是出院后三个月就可以做鉴定了,在头部受伤的情况需要等六个月,有的地方更是需要在内固定拆除或取出的情况下才能做鉴定,不能做鉴定,就不能确定伤残等级,因此就不能确定伤残赔偿金和误工时间,因此就不能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但是有一部分费用又是可以确定的,所以就有了不同的诉讼方式选择。

其三,在出现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下,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尸检报告书后就可以进行诉讼了。因为在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案件中,赔偿项目和标准较容易确定,且事实也较为清楚,故可以在事故发生后取得事故责任认定书、尸检报告书的情况下就可以诉讼了。

不同的案件情况选择不同的诉讼时机,只有这样才能在减少工作量的同时做到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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