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到期上路被逮如何处罚的?

  发布时间:2021-02-20 10:08:29 点击数:
导读:汽车保险到期上路被逮如何处罚的?

         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中,汽车保险属于一个相对年轻的险种,这是由于汽车保险是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那么汽车保险到期上路被逮如何处罚的,怎么规定的?

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损害赔偿律师提醒: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现实生活中,于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粗心大意,时不时地发生未按期缴纳交强险(即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假如被交警查处,交警会进行罚款记3,罚款200元:

1、车辆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也称作汽车保险。它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2、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中,汽车保险属于一一个相对年轻的险种,这是由于汽车保险是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

3、同时,与现代机动车辆保险不同的是,在汽车保险的初期是以汽车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主险的,并逐步扩展到车身的碰撞损失等风险。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一旦车主在无交强险保障期发生第三方重大伤亡事故,车主将自己支付巨款赔付。所以,车主不要忽视交强险的重要性,一定要及时缴纳。如果交强险过期,建议不要开车上路,尽快找保险公司续保。

如果车辆在上一年度未出险,那么第二年的交强险价格就下浮10%。如果第二年也没出险,那么第三年的交强险价格下浮20%,如果连续三年及以上未出险,交强险价格最多下浮30%

但是,如果车主交强险到期后三个月都未续保,将不能享受价格下浮的优惠。

因此,车主要留意每年车险到期的日期,不要因为事务繁忙,或是存侥幸心理就不进行续保。否则不仅面临罚款、保险费率无法享受优惠等问题,还可能因发生事故无法理赔而造成巨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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