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损害赔偿律师解惑:哪些工伤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作者:重庆损害赔偿律师 贺天强  发布时间:2023-06-01 16:48:51 点击数:
导读:重庆损害赔偿律师解惑:哪些工伤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重庆损害赔偿律师贺天强日常生活中,发生工伤事故,通常当事人能够想到通过工伤保险来减少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等,但是大多数人往往对具体的项目不太清楚。根

重庆损害赔偿律师解惑:哪些工伤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重庆损害赔偿律师 贺天强


日常生活中,发生工伤事故,通常当事人能够想到通过工伤保险来减少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等,但是大多数人往往对具体的项目不太清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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