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交通运输无重特大事故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4/1 10:11:51 点击数:
导读:日前,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两会专刊)显示,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各级交通运输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层层细化落实责任,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实…

    日前,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两会专刊)显示,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各级交通运输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层层细化落实责任,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实现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两会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起(件)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分别同比下降25.5%和15.1%。其中,较大事故6起(件),同比下降25%。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有序,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提前部署,狠抓落实,突出强化“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六区一线”重点水域、港口危化品罐区等高风险领域和区域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零报告”制度,密切跟踪行业安全生产动态,依托网络、微信、短信平台等手段,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和防范等信息,强化事故预警预防,实现了两会期间重特大事故“零发生”。

  客运事故总量降幅明显,道路货运事故防范压力增大。两会期间,道路客运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27.5%和40%;道路货运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6.7%和17.9%,发生的5起较大等级道路运输事故,均涉及货运车辆,其中1起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别通过《中国交通报》通报此期间的6起较大以上事故案例,以作警示。

  案例警示

  ● 3月7日18时许,福建籍“闽宁德货0520”货船(船上7人),从浙江舟山六横驶往绍兴上虞,途中失联,造成2人死亡,5人下落不明。

  ● 3月8日14时许,江西省永新县信源商贸有限公司汽车运输分公司所属“赣D71701”营运货车,行驶至吉安市安福县境内,与一辆占道行驶的非营运车辆发生碰撞,造成4人死亡。

  ● 3月10日零时许,上海港城危险品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沪B97308”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行驶至G1501线闻居路附近路段时,与对向行驶车辆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

  ● 3月11月11时许,河南省濮阳运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属“豫J73983”货车,行驶至国道106线K480+600处,与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长旅分公司所属“京AM6197”大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5人死亡。

  ● 3月12日2时许,河南省许昌籍“豫K57915”个体营运货车,行驶至南洛高速公路安徽蚌埠境内,与一辆非营运面包车发生碰撞,造成9人死亡。

  ● 3月13日19时许,安徽省宿州市兆鑫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皖LA0761”大型货车,行驶至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省道252线单集镇附近路段时,与一辆逆向超车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

上一篇:京港澳高速“3.19” 爆炸事故道路救援工作纪实 下一篇:4月8日开始 处理交通违章再不能找人代扣分了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