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交通事故 限高杆需要一个法定身份

 来源:大河网(郑州) 发布时间:2016/4/1 10:14:21 点击数:
导读:(原标题:引发交通事故限高杆需要一个法定身份)昨天上午11时06分,一驻马店旅游公司的双层大巴,行至郑州东区平安大道CBD外环西二十米处,因司机没注意到限高标志,导致车撞断限高杆后,限高杆两侧伸进车内致11人受…

(原标题:引发交通事故 限高杆需要一个法定身份)

昨天上午11时06分,一驻马店旅游公司的双层大巴,行至郑州东区平安大道CBD外环西二十米处,因司机没注意到限高标志,导致车撞断限高杆后,限高杆两侧伸进车内致11人受伤。

近年来,由限高杆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无外乎两种情况:首先,肇事司机难辞其咎,因其麻痹大意或满不在乎,导致车辆迎头撞上限高杆;其次,某些限高杆本身的设计安装不够规范,乃至于司机不知不觉中误撞南墙。

旨在维护道路安全的限高杆,却在实践中屡屡成为“道路杀手”,这样的局面足以发人深省。无论造成事故的原因是什么,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因为限高杆大多为钢架结构,因此客观上加剧了对人员的伤害。由此值得反思的内容是,限高杆能否以塑料制品来代替?毕竟,限高杆的最大作用是警示车辆不要超高通行,而这种警示大可不必以车毁人亡为代价。

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各类限高杆,不仅形式多样、规格迥异,就连安装单位也不尽相同。其中,有些是交管部门安装的,有些则是施工单位自行安装,更有甚者,一些小区也安装了属于自己的限高杆。规范使用限高杆,必须解决三个问题:为何安装,谁来安装,怎样安装?由于缺少相应的法律依据,这些问题至今无人作答,于是,限高杆的设置大多因地而异,安装者更多顾及的是一时一地之需,而很少从交通出行的全局来考虑问题。政出多门、以邻为壑的限高杆,在某种程度上也增加了车辆的出行风险。

实际上,虽然限高杆早已成为公共生活中的寻常物,但至今仍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依据。《公路法》虽然规定“在需要限高的地方应该设置明显的限高标志”,但并未授权交通管理机构设置强制限高设施。按照《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城市机动车道路设计的最小净空应为4.5米。现实情况是,城市内低于4.5米的限高杆比比皆是。从这种角度来看,肇事司机固然难辞其咎,但不规范的限高杆才是导致事故的根源所在。

从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和道路安全的角度出发,或许有必要在特殊路段设置限高杆,但在如何设置限高杆的问题上,更应多一些科学而人性化的设计,其中第一步就是尽快弥补相关法律空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以限高杆事故频发为背景,有必要对限高杆等道路配套设施重新进行论证和调整,以维护公共安全的名义,给限高杆一个明确的法律身份。本报评论员赵志疆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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