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诉讼服务不断档,“院坝”庭审化解两年的纠纷

  发布时间:2020-03-13 10:52:44 点击数:
导读:疫情期间诉讼服务不断档,“院坝”庭审化解两年的纠纷

   案件详情

227日,黔江区法院第二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受害人王某某被拖欠近两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款在疫情防控期间得到兑现。

   2017430日,王某某搭乘王某甲的电动车行驶至黔江国道319线2000公里时,被李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撞翻,王某某受伤严重。经交通部门现场认定,李某某负主要责任,受害方王某某无过错。事故发生后,王某某住院花费医疗费共4万余元。该纠纷经事故发生地黔江冯家街道桂花社区调委会调解,三方达成调解协议,肇事方李某某支付赔偿金2.8万元,王某甲支付1.2万元。但李某某在支付了1.2万元后,一直拖欠余款近两年未支付。

    王某某年近五旬,上有老人要赡养,下有儿女在读书,今年疫情来袭,又不能外出务工,家里经济状况堪忧,无奈之下,王某某通过电话向法庭法官咨询。承办法官在分析案情后,为做通被告人李某某的工作,不厌其烦的电话与李某某沟通,辨法析理,李某某终于同意支付余款。由于王某某家不具备远程庭审的条件,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到法庭调解,为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交叉感染风险,法官将法庭设在环境空旷、通风良好的院坝,并采取严格的体温检测和防护措施,双方现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在15日内支付全部款项。


上一篇:疫情防控期间,交通事故处理又有新举措!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