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撞车寻死有赔偿吗,司机要承担责任吗?

  发布时间:2020-11-12 15:44:49 点击数:
导读:故意撞车寻死有赔偿吗,司机要承担责任吗?

    按照我国处理交通事故的原则而言,当车辆撞到行人的时候,无论行人有没有违规行为,车主都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故意撞车寻死有赔偿吗,司机要承担责任吗?

    撞车寻死没有赔偿,当事人想自杀而故意撞向车辆的,是不能获得赔偿的,反而要对另一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事故发生后,责任的认定有赖于公安交管部门事后对事故现场的勘查检验,以及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因此,在事故发生之时,事故的责任主体及责任承担问题尚无法确认,即使明显是行人自杀行为,事故方仍应积极抢救伤员,送往医院治疗。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解析:

    在抢救过程中必然发生抢救费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6 条的规定,应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进行赔偿。如果事后认定行人的自杀行为,行人应为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保险公司仅在无责任的赔偿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如果保险公司之前垫付的抢救费超出无责任限额赔偿范围的,有权向赔偿义务人即行人索赔。如果行人在事故中死亡的,应向继承其遗产的近亲属索赔。

   因此,行人自杀撞车应为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保险公司仅在无责任的赔偿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由自杀的行人自行承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6 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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