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可以申请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吗

  发布时间:2020-12-07 13:58:41 点击数:
导读:车主可以申请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吗

通常情况下,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时,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单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在涉及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中,还会出现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的情形,这是对受害人的保障,也是道义上的救助责任。车主可以申请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吗?

一、车主可以申请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吗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二、保险公司垫付后的追偿情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救助基金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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