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找谁赔偿

  发布时间:2021-03-03 14:33:19 点击数:
导读: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找谁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是谁也不想的事情,尤其是在责任人死亡的情况下。但即便责任人死亡,由责任人造成的损害结果也不会被抵消。在在这种情况下,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就会进行转移,尤其近亲属代为履行责任。

关于事故责任人死亡的赔偿责任主体问题,目前审判实务中存在两种观点:

(一)家属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持此观点的人认为,认为司机开车时为了其家庭生活,其收益是供其家庭成员共同使用的,所以,在其为家庭成员共同生活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应当由其家庭成员承担。

(二)家属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持此观点的人认为,事故是侵权行为,因侵权行产生的责任不是为家庭生活,所以其家庭成员不承担责任,只能用侵权人的遗产承担赔偿责任。

二、死亡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损害赔偿律师提醒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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