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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在超市自助存储柜丢失物品,超市赔偿与否?
顾客在超市自助存储柜丢失物品,超市赔偿与否?
在超市购物时,将随身携带的物品存进超市入口处的自助存储柜,购物结束后却发现存储柜中物品不翼而飞,超市的经营者是否应负相应责任?一起看下面的案例。
案情简介
法院审理
法官说法
法律规定安全保障义务,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由于安全保障义务发生场合较多、责任主体的范围较广,所以不同的场所、不同的行业、不同的活动内容、不同的参与人群,责任人所负有的安全保障义务是不同的,无法事先完全明确其具体内容。实践中可参考该安全保障义务人所在行业的普遍情况、所在地区的具体条件、所组织活动的规模等各种因素需要确定义务人应当负有的具体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进而判断安全保障义务人是否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另外,安保义务是法定义务,经营者不得以增加成本或开支为由,不履行此项义务。
重庆损害赔偿律师有话说
重庆损害赔偿律师贺天强:
安全保障义务是法律规定的义务,经营者必须履行。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安全保障义务具体怎么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履行的程度,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贺天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