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得不到赔偿可申请财产保全

 来源:湖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8/4/23 16:17:54 点击数:
导读:“我真是没办法了,那么久了对方一分钱都不肯出,还好有法院帮我保全,否则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近日,外来务工人员小徐终于一扫往日的阴霾,露出了许久未见的笑容。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小徐来湖多年,从2016年就…

“我真是没办法了,那么久了对方一分钱都不肯出,还好有法院帮我保全,否则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近日,外来务工人员小徐终于一扫往日的阴霾,露出了许久未见的笑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小徐来湖多年,从2016年就开始在南浔一木板厂从事圆木机的操作。不料半年后,他在工作中被圆木机切到右手,经过市人力社保局鉴定为工伤七级。“我在工作中受伤,原以为单位会给予我一定的关怀和赔偿,没想到却遭到了老板万某的拒绝。”小徐介绍说,自己在与老板万某协商无果后,也申请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多番协调,但依然得不到解决。

为了能顺利拿到款项,今年3月,尚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阶段的小徐来到湖州南浔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用人单位老板万某能够赔偿其护理费、就业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等共计16万余元。南浔法院干警在了解案情并仔细核实仲裁委员会移送的相关材料后,根据最新文件精神,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并于当日作出裁定,在申请人小徐未提供财产线索的情况下,通过“点对点”查控系统,当日网上点击足额冻结了被申请人万某名下的16万余元存款,成功解决了困扰小徐多日的难题。“在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联合发文的《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后,我院积极贯彻落实该文件相关内容。”南浔法院法官表示,该案是南浔法院受理的首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案件,为劳动者在争议仲裁发生法律效力后得到有效执行提供了保障。

南浔法院法官也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当发生劳动人事争议时,在仲裁阶段被申请人可能有转移、藏匿财产等行为致使裁决难以执行的,申请人可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财产保全申请书、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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