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竞争对手发送侮辱短信 公司主管被判赔礼道歉

作者:梁志明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08/11/24 15:53:53 点击数:
导读:向竞争对手发送侮辱短信公司主管被判赔礼道歉作者:梁志明发布时间:2008-11-2015:59:09中国法院网讯林冰洁与许灵萍各自在两家具有竞争关系的咨询公司上班,许小姐认为林小姐利用不正当的手段破坏了她的…
                                                       向竞争对手发送侮辱短信 公司主管被判赔礼道歉

作者: 梁志明    发布时间: 2008-11-20 15:59:09



 
     中国法院网讯   林冰洁与许灵萍各自在两家具有竞争关系的咨询公司上班,许小姐认为林小姐利用不正当的手段破坏了她的生意,使得快到手的几千元提成化作泡影。为宣泄心中的气愤,许小姐利用手机发送了许多侮辱短信。日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认定许小姐对林小姐的人格尊严构成一定的侵害,应当向林小姐书面赔礼道歉。

    2007年7月某日,原告林冰洁收到好几条陌生手机发来的侮辱、恐吓性的短信,主要内容为:“丑婆娘,你等着,我会让你死的很难看。”…等等。经了解,林小姐得知对方是自己原来工作过的公司的市场主管许灵萍小姐。林小姐觉得这种短信对她的人格尊严及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为此向浦东新区派出所报了警,经公安机关调查及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林小姐便将许小姐告上了法庭。

    原告林小姐认为:短信给她精神上带来极大困扰,故要求被告许小姐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600元。

    长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人格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被告许小姐向原告发送带有侮辱、恐吓内容的短信,对原告的人格尊严构成了一定的侵害,应向原告赔礼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查)。由于被告许小姐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原告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请,法院难以支持。

    被告许小姐未到庭,法院经公告后依法缺席审判,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上一篇:父母看黄碟毒害孩子 13岁少年强奸幼女赔偿2万 下一篇:黄健翔博文《丑话说在前边》引名誉权纠纷 央视女记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