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佘祥林”获16万国家赔偿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1/1/4 14:21:56 点击数:
导读:南都讯据《新京报》报道 记者从四川雷波县宣传部门获悉,2010年12月30日,寻妻20年自证未杀妻、曾被错关近两年的罗开友等4人与雷波县公安局达成国家赔偿协议,罗开友获赔16万元,其余3人各获赔10万元。罗开友对赔偿协…

南都讯 据《新京报》报道 记者从四川雷波县宣传部门获悉,2010年12月30日,寻妻20年自证未杀妻、曾被错关近两年的罗开友等4人与雷波县公安局达成国家赔偿协议,罗开友获赔16万元,其余3人各获赔10万元。罗开友对赔偿协议表示满意,但并不放弃追究前妻李培香家人的法律责任。

    冤案主角满意16万赔偿

    雷波县外宣办介绍,2010年12月28日,为罗开友等人“正名”的群众大会在雷波县渡口乡中心校举行后,雷波警方约请罗开友、罗天元、罗开强、沈修元4人,就国家赔偿进行了近5个小时的意见沟通。当晚,罗天元、罗开强、沈修元3人对每人10万元的赔偿标准表示同意,罗开友对警方给出的15万元赔偿标准不满意,“要再想想”。

    12月30日,罗开友再次与雷波县公安局协商国家赔偿,协商会议在雷波县委政法委会议室进行,政法委书记苦卫东主持。最终,双方达成16万元的赔偿协议。

    罗开友告诉记者,16万元赔偿款的构成分3个部分:收审21个月国家赔偿7.5万余元,找到李培香奖励3万元,剩余5.5万元为精神抚慰金。罗开友对此表示满意。。

    追究女方家人打砸刑责

    前日,罗开友表示,国家赔偿已全额到位,目前正在落实工作问题,“可能去事业单位”,但他和家人并不放弃追究李培香家人的刑事责任的权利。

    “不管李培香与无名女尸是否有直接关系,李家人一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罗开友说,李培香亲属当年对打砸罗家的刑事责任不能不了了之。

    对于李培香家属是否存在诬告陷害、打砸抢、抬尸闹事等违法行为,雷波县公安局局长叶建华表示,雷波警方已展开调查,将根据调查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处理。

    新闻背景

    1989年1月15日 四川雷波县村民罗开友与妻子李培香发生口角并打斗,李当晚失踪。1月31日,雷波县金沙江边发现一具女尸。女方家人指认死者系李培香。

    1989年2月 雷波县公安局先后对罗开强等四人收容审查。此间,公安机关对女尸进行了骨龄鉴定,发现与李培香年龄不符。

    1990年9月 警方先后解除对4人的收容审查。

    去年12月13日“李芳”现身,并承认自己是“李培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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