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查出乙肝被拒录用 小伙法庭讨公道

作者:童江华 来源:重庆商报 发布时间:2011/7/12 9:35:46 点击数:
导读:本报讯(记者童江华)“我只想要一个公平的说法,不能平白无故被歧视!”昨日,因入职体检查出乙肝的市民胡响(化名)来到本报反映:因为入职体检查出乙肝,被用人单位拒绝录用,就此,他已起诉用人单位,沙…

本报讯(记者 童江华)“我只想要一个公平的说法,不能平白无故被歧视!”昨日,因入职体检查出乙肝的市民胡响(化名)来到本报反映:因为入职体检查出乙肝,被用人单位拒绝录用,就此,他已起诉用人单位,沙坪坝区法院已立案,将于本月15日在陈家桥法庭开庭审理。
  体检查出是乙肝携带者
  胡响,今年24岁,四川人,毕业于我市某学院计算机专业。去年6月,在广东打工近一年的胡响,看到重庆IT产业迅速发展起来,自己学的专业也正好适合,遂辞职到重庆寻职。
  小胡到重庆后,找了近3个月的工作,没有如意的,后来搜寻到某电子产品代工公司正在招工。去年9月22日,小胡前往该电子产品代工公司应聘“运筹/出口专员”职位,通过笔试和初试。两天后,他又来到公司复试。时隔4天,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吴某告诉他已被录用,并且双方就薪酬待遇等问题达成一致。
  接下来,进行的是员工入职体检。10月9日,胡响来到公司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显示“转氨酶偏高”,当月16日,小胡又来到医院复检,这次显示“转氨酶正常”。胡响将复检结果告知了吴某,得到的回答是:“还得去全面检查一次。”当月22日,小胡再次来到医院体检,结果查出是乙肝携带者。
  公司劝他回家调养身体
  胡响想,乙肝携带者是可以就业的,他就在家里等待上班通知,可一周过去了也没有等到回音。胡响实在坐不住,就给吴某打电话,吴告诉他,“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还是不合格”,并劝他回家调养身体。
  体检查出乙肝,用人单位怎么晓得?胡响产生疑问,“是不是医院向用人单位透露了呢?”后来,他就此事向市卫生局医政处投诉,很快,医院向他道歉并补偿了2000元慰问金。该医院院长助理李某昨日对记者证实有这事,他称,沙坪坝区法院已到医院进行了调查,以法院调查为准。
  将用人单位告上法庭
  事后,胡响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发现国家明文规定,“禁止在入职体检时检测乙肝并且不得以是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他遂将用人单位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用人单位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金23640元。此案将于本月15日在沙坪坝区法院陈家桥法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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