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首例微博侵权案庭审 虚拟平台也有法律边界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2/2/13 15:20:56 点击数:
导读:《微博维权,关乎140字的尊严和责任》追踪  我省首例微博名誉侵权案昨庭审  被告代理人否认自己是侵权主体原告表示侵权者要有道歉的勇气  2月9日上午,我省首例微博名誉侵权案在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开庭…

《微博维权,关乎140字的尊严和责任》追踪

  我省首例微博名誉侵权案昨庭审

  被告代理人否认自己是侵权主体 原告表示侵权者要有道歉的勇气

  2月9日上午,我省首例微博名誉侵权案在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一在全国引发反响的案件,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诉讼主体资格成为庭审焦点

  1月10日,本报对抚州市两名网民由于在微博上互骂最终走上法庭,引发我省首例微博名誉侵权案进行深度报道。消息见报后,省内外相关媒体迅速跟进采访报道,并在全国产生了广泛影响。《京华时报》、《北京晨报》、《新民晚报》等数十家媒体均刊发相关消息或配发评论文章,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新浪网、腾讯网等近百家网络媒体更是对此给予了关注。

  2月9日上午,临川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由于涉及网络侵权诉讼,当事双方的身份都是以微博昵称出现的,所以,在当天的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的主体资格都成为庭审焦点。

  被告杨某没有出庭,只委托了律师进行代理。被告提供的答辩内容第一条、第二条分别对双方的主体资格提出了质疑。其中第二条称:被告主体资格不适格,没有充分证据表明与原告有言语冲突的网友“透明杨小喵”就是被告本人;“透明杨小喵”的注册信息有可能是虚假或者捏造的,没有相关有资质的部门对微博信息予以认证。

  原告吴某则提交了包括照片、学习工作简历在内的微博注册信息截图等多项证据,指证“透明杨小喵”就是抚州市风景名胜管理局名人园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杨某,同时还提交了抚州市风景名胜管理局负责人参与调解的相关证据。此前,包括新华社记者在内的多名媒体记者对杨某或其所在单位负责人进行过采访,其均没有否认自己就是“透明杨小喵”。

  对于这一焦点争议,庭审法官表示将会同公安机关等部门对“透明杨小喵”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查。半天的庭审阶段结束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当事人微博已经找不到

  当天下午,本报记者再次登陆新浪微博,发现已经找不到昵称为“透明杨小喵”的微博,一名网络专业人士告诉记者,这有两种可能,一是微博主人主动删除了,二是修改了昵称。

  江西利群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飞表示,许多人都认为微博只是一个虚拟的网络平台,因此完全可以放言无忌,也可以动辄散发他人的个人信息。殊不知,虚拟世界也有严明的法律边界,只要挑战法律就应该受到法律制裁。本案的结果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于警示所有网民,在网络这个虚拟空间里同样应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要超越法律规定的界限。

  原告吴某告诉记者,事实已经非常明显,在开庭前杨某还多次主动提出和解,只不过并没有表示出道歉的诚意,所以自己才坚持走上了法庭。为何被告要躲藏着不敢承认是自己的错呢?难道连道歉的勇气都没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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