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区伯嫖娼被拘舆情风波

 来源: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5/4/24 9:49:33 点击数:
导读:一、舆情综述  3月26日,被称为“全国监督公车私用第一人”的“广州区伯”区少坤,因嫖娼被长沙警方抓获并处以拘留5日处罚。该消息曝光后,私德与公义如何权衡、警方是否钓鱼执法等热门议题成为舆论关注焦点,舆情持…

一、舆情综述

  3月26日,被称为“全国监督公车私用第一人”的“广州区伯”区少坤,因嫖娼被长沙警方抓获并处以拘留5日处罚。该消息曝光后,私德与公义如何权衡、警方是否钓鱼执法等热门议题成为舆论关注焦点,舆情持续半月之久。在整个舆情发展过程中,因处罚决定书不当流出、律师会见受阻、“请嫖”陈警官消失等,长沙警方遭到舆论持续穷追猛打。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深入梳理舆情演变过程,点评涉事政法机关应对得失,以供参考。

二、舆情事件

三、舆情趋势

1.区伯嫖娼被抓 舆论质疑警方构陷

  3月28日晚,《南方都市报》报道称,知名博主“广州区伯”区少坤,3月26日在长沙被当地警方以嫖娼名义抓获,并处行政拘留5天。28日,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新开铺派出所有关人士证实确有其事,但拒绝透露详情。当晚,该消息引爆舆论,网易网相关报道有208977人参与讨论,网友多将区伯当日微博举报在湖南发现粤牌公车私用相关联。与此同时,多名律师就处罚决定书以照片形式在网上热传质疑警方有意泄露,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3月29日零时53分,长沙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长沙警事”通报称,3月26日晚23时许,天心公安分局新开铺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在辖区内抓获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两对违法嫌疑人,违法嫌疑人区某、冼某对当晚分别与赖某、孙某实施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该微博发出后,迅速引发舆论关注,转评数累计达16534次,“顺我者昌,逆我者嫖娼”这一调侃被网友疯转。

  3月30日,多篇媒体评论围绕“嫖娼案件所引发的质疑及质疑原因”、“公权部门应该怎么做”、“长沙警方应拿出有说服力的证据,维护国家法治权威”等话题展开。其中,《京华时报》评论文章《监督者嫖娼,莫以私德否定公义》、《环球时报》评论文章《谁嫖娼被抓都得认栽,这里没有区分》以及《北京青年报》评论文章《“区伯被抓”的复杂与简单》关注度最高。

2.警方被疑选择性执法 律师会见受阻

  3月30日16时31分,微博网友“@长沙凌杰07”发布消息称,自己同其他三位网友到拘留所会见区伯,视频通话时发现区伯明显受到人身伤害,走路不方便,并称该情况得到区伯本人确认,还告知其晚上不准睡觉。微博还称,区伯泣诉警方令其在两家媒体面前承认嫖娼之事,遭其拒绝,便押其在派出所和拘留所来回施压折腾。区伯还请网友将情况转告给他相熟的两位律师,希望得到法律援助。同日,网友人肉搜索出在微博首发处罚决定书的网友,但未确定其真实身份。

  3月31日,《大河报》报道《区伯嫖娼被抓现场:服务员称客房东西基本未动》被转载149次。报道称,酒店服务人员表示区伯房间“东西基本没动,被子被掀开了”,“民警肯定是根据登记的姓名过来的”,影射警方选择性执法。

  3月31日下午,隋牧青、蔡瑛两位律师前往长沙市拘留所会见区伯,律师微博披露,拘留所会见室挂出“因系统故障暂停办公,敬请谅解”的牌子,拘留所人员反复强调会见手续、等待批准等问题,律师最终未会见成功。此次会见过程被凤凰网独家报道,隋牧青律师还通过长微博详细描述了会见过程,转评量累计721次。

3.区伯拘留期满否认嫖娼 警方回应证据确凿

  4月2日凌晨,区伯拘留期满,连同冼某被广州警方从长沙市拘留所接走。在回广州的路上,区伯用电话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澎湃新闻网报道称,区伯表示自己同冼某受网友小王的邀请到湖南旅游,案发当晚由一名陈姓老板邀请吃饭唱歌,并安排小姐陪同。期间,陪唱女孩与区伯回房间休息,区伯称“面对一个赤裸裸的女人,守住这个底线就很难了”,“有发生亲吻,但没有发生性行为,没有金钱交易”,据此否认自己嫖娼。同时,区伯称陈老板劝了很多次,让女孩陪他,认为这是一个圈套。此外,区伯还回应了有关他于3月27日晚在长沙政法频道向粉丝道歉的新闻,称录音被剪辑过。

  4月2日,《新京报》报道称,4月1日下午,一直对“区伯嫖娼”保持沉默的长沙市警方也作出回应,称该案有群众举报、现场视频资料、区某某本人及其他涉案人陈述、证人证言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至此,根据区伯描述和警方回应,部分网友转而认为区伯嫖娼“被自己坐实”,但也继续支持区伯监督公车私用。

4.区伯称将提行政诉讼 陈老板被曝系长沙国保

  4月3日,《新京报》报道《区伯:将对长沙公安认定其嫖娼提起行政诉讼》称,区伯在获释后拒不承认嫖娼事实,认定“被人设圈套”,将对长沙公安这一处罚提起行政诉讼;长沙警方表示,区少坤若对嫖娼事实认定存异,可提起行政复议。报道中还称,该事件中“请嫖”的陈老板失联,案发当日区伯举报的公车确为广州警方用车。

  3日19时18分,区伯在微博发布消息称“被旅游,在路上”,转评量累计达9638次,被网友点赞5604次。对此,网友态度不一,有网友表示支持区伯,也有人质疑广州警方“公款旅游”。

  4月6日,网友人肉搜索结果显示,“请嫖”的“陈老板”陈佳罗系万兆投资的陈检罗,还是长沙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陈队长。爆料微博附有对比照片及搜索路径,网友纷纷质疑长沙警方“脱不了干系”。

  4月9日,联合早报网发布报道《区伯:请嫖者是陈警官 将起诉公安局设局陷害》,称区伯肯定网友人肉搜索的“陈警官”就是“陈老板”,他将通过法律程序维权,起诉长沙公安局“设局陷害”,要求长沙检察院介入等。区伯还称,“官方目前已在控制舆论散播,删除了不少新闻。”

  4月9日,财新网报道称,陈检罗不仅担任长沙国保四大队大队长职务,还身兼万兆投资、潇湘通、和嘉公司三个公司的总经理职务,三家公司均与区伯嫖娼案所涉长沙腾创“有密切关联”。同时,潇湘通公司职员证实,网络上陈佳罗、陈检罗的对比照片,确为潇湘通董事兼总经理陈检罗,但“陈总现在联系不上”。

5. 区伯放弃起诉 网友呼吁调查“陈警官”

  4月12日,著名媒体人“@纪许光”在微博上称,据知名评论人士陈杰人爆料,涉案的陈姓男警已被内部处理,关七天禁闭。警方高层有人曾想严肃追究此事,但遭到内部反对,反对者称“如果严肃追究,将影响警方形象”。

  4月14日凌晨4时47分,“@广州区伯”发布消息称,“原本已委托王才亮等多位律师准备启动法律程序,但遭家人反对,也考虑到极权下抗争于社会不利,决定程序暂缓,恳请谅解。”当晚,多家媒体报道称“区伯放弃起诉长沙公安”,网友表示“可以理解”,但要求有关部门继续调查“陈警官”。

四、舆情解析

1.名人涉嫖遭遇惯性质疑

  近年来,名人涉嫖被拘事件屡见不鲜,一旦消息被曝光,必然会引发媒体长篇累牍的报道,而网友揣测则多集中于警方“选择性执法”、“报复性执法”。尤其在此次事件中,被称为“全国监督公车私用第一人”的区伯毫无悬念地被置于公权的对立面,舆论对警方执法的惯性质疑自然有增无减。大部分网友并不在乎质疑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脚,一句“顺我者昌,逆我者嫖娼”就足以点燃转发的热情。相比之下,媒体报道较为审慎,事发初期,“莫以私德否定公义”成为主流声音,但之后因酒店服务员称房间东西基本没动、拘留所被指阻挠律师会见、陈老板被爆料系国保支队队长,而警方却一再保持沉默,部分媒体也开始质疑“区伯若真嫖娼,警方何必藏着掖着”。当公众惯性质疑遭遇官方失语,舆论势必一路穷追猛打,呼吁彻查真相。

2. 律师群体介入增强话语权

  在涉法舆情事件中,律师群体专业的法律背景决定了其提出的质疑更有冲击力和说服力,更容易影响舆论走向。本案例中,律师群体抓住了处罚决定书被网友曝光这一细节,质疑公安机关执法存在瑕疵,成为点燃舆论质疑的导火索。其次,区伯在微博上也多次援引律师建议,呼吁追究“陈警官”涉嫌组织卖淫罪、非法经商敛财罪等法律责任,响应者众多。此外,律师到拘留所会见区伯遇阻等实际行动也助推舆情热度居高不下。可以看到,律师群体介入不仅引导了舆论讨论方向,还增强了区伯一方的话语权,令本就因沉默而遭诟病的警方雪上加霜。律师是推动法治进步的重要力量之一,其介入法治事件,以专业视角解读热点案事件,不仅无可指摘,而且还应当鼓励。但这也要求政法机关在其言行过激或不当时予以干预,实现话语权的对等。

3. 网民人肉搜索势不可挡

  在全媒体时代,每个人发布、获取信息的渠道不仅仅是网站、搜索引擎等机械化平台,社交网络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社交网络让真实社会中的人成为信息传播网络中的海量节点,不仅确保信息真实性和可靠性,也使传播速度大大提升。在这一背景下,网友人肉搜索的威力愈发令人惊叹。本案例中,网友不仅通过人肉搜索的方式锁定了率先发布处罚决定书的网友,还通过人肉搜索、信息比对挖出了“请嫖”的“陈警官”。可以说,网友人肉搜索出“陈警官”成为此次舆情的重要节点,部分媒体根据这一信息顺藤摸瓜,引发舆论对警方的新一轮质疑。

4.严格执法语境下的必然

  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原则性要求,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记录、通报和追责等具体规范,都已成为舆论监督执法司法活动的重要依据。在此背景下,争议双方以法为据进行良性互动的重要性愈发凸显,而目前执法机关的回应透明度,显然无法满足舆论期待,成为舆情持续发酵的“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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