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交通事故四成由摩托车引发

 来源:南方都市报(深圳) 发布时间:2017/1/19 14:37:30 点击数:
导读:(原标题:去年交通事故四成由摩托车引发)南都讯记者吕婧通讯员刘洪希日前,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公布了全市2016年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并对今年第一季度交通事故防范工作进行了部署。南都记者从会上得知,去年全市超…

(原标题:去年交通事故四成由摩托车引发)

去年交通事故四成由摩托车引发

南都讯 记者吕婧 通讯员刘洪希 日前,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公布了全市2016年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并对今年第一季度交通事故防范工作进行了部署。南都记者从会上得知,去年全市超八成交通事故由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引发。

司机违法引发车辆1329宗

据统计,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1592宗、死亡246人、受伤1561人、直接经济损失231.30万元,与前年同期相比,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分别下降6.74%、15.75%、12.84%、7.17%。

交警部门对去年全年的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发现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数据显示,由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达1329宗、死亡210人、受伤1280人、直接经济损失178.77万元,分别占总数的83.48%、85.37%、82.00%、77.29%。

去年酒驾148宗死亡20人

据了解,引发事故较多的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包括:驾车时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酒驾(含醉驾)、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违法变更车道;逆行、违法倒车、违法上道路行驶、违停、违法交通信号灯等。

中山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解释,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包括: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向道路上抛撒物品;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以及驾驶人抽烟、聊天、低头捡东西等行为。此类违法去年共引发事故826宗、死亡147人、受伤724人、直接经济损失116.71万元,分别占总数的51.88%、59.76%、46.38%、50 .46%。

另外,去年酒驾(含醉驾)涉酒驾车共引发交通事故148宗、死亡20人、受伤142人、直接经济损失14 .28万元。未按规定让行共引发交通事故133宗、死亡12人、受伤159人、直接经济损失15.77万元。无证驾驶共引发交通事故69宗、死亡17人、受伤75人、直接经济损失10.37万元。违法变更车道引发交通事故35宗、死亡1人、受伤46人、直接经济损失4.04万元。逆行、违法倒车、违法上道路行驶、违法停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等违法行为引发的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

摩托车引发事故占比大


从交通方式方面分析,去年全市共发生小型客车交通事故646宗,死亡80人,受伤575人,分别占总数的40.58%、32.52%、36.84%;发生摩托车交通事故647宗,死亡93人,受伤729人,分别占总数的40.64%、37.80%、46 .70%;发生货车交通事故201宗,死亡57人,受伤165人;发生大型客车交通事故11宗,中型客车事故1宗,未造成人员死亡。

另外,去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为50宗、死亡6人、受伤51人;涉及三轮车和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为12宗、死亡1人;涉及行人的交通事故11宗,死亡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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