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命丧公交车轮下 父母状告违停车主索赔133万

 来源:法邦网 发布时间:2017/2/6 16:23:17 点击数:
导读:导读:小军(化名)放学后坐着保姆的电瓶车回家,途中遭遇意外,被一辆经过的公交车碾压身亡。父母状告违停车主索赔133万。违停的法律责任?一、男童命丧公交车轮下2016年5月16日,小军(化名)放学后坐着保姆的电瓶车…

导读:
小军(化名)放学后坐着保姆的电瓶车回家,途中遭遇意外,被一辆经过的公交车碾压身亡。 父母状告违停车主索赔133万。违停的法律责任?

一、男童命丧公交车轮下

2016年5月16日,小军(化名)放学后坐着保姆的电瓶车回家,途中遭遇意外,被一辆经过的公交车碾压身亡。刑事判决之后,小军的父母对公交司机、6辆路边违停车辆车主及各车辆的保险公司提出了133万余元的民事赔偿。

原来,事发时,保姆汪某在超越同向行驶的自行车时,自行车因躲避突然出现的行人,向左侧倾倒,撞上汪某,导致坐在后座的小军向左侧跌落,摔倒至道路中央,被正在超车的公交车碾压致死。

经公安机关认定,汪某、公交车司机顾某承担主责,小军不承担事故责任。与此同时,汪某行驶一侧的非机动车道上停放着6辆小轿车,导致其只能骑着电瓶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事发后,交警部门认定6辆轿车“违停”,并分别进行了相应处罚。

今年1月,浦东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小军父母的代理人表示,6辆机动车违法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内影响非机动车通行,如果不是违法停放,就不会影响到汪某及另一自行车骑车人的行驶,也不至于影响公交车辆的正常行驶。从事故影响力来看,保姆和自行车车主及6辆违停车辆都有责任,具体责任大小已经由有关部门作出认定,应基于此进行赔偿。

二、违停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就本案而言,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关键看是否有过错和因果关系,要认定违停车主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结合道路状况、行为的过错程度和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等因素来综合判断。路边违停的机动车挤占了非机动车道,严重影响了非机动车的正常通行,导致电动车和自行车被迫进入机动车道通行,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和风险,违停车主们存在一定的过错。可能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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