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护不力摔伤幼儿引发官司被判赔偿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08/10/23 9:19:07 点击数:
导读:近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内黄县某幼儿园因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王某摔伤,被判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共计6000余元。  2007年5月21日上午,在被告幼儿…

近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内黄县某幼儿园因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王某摔伤,被判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共计6000余元。

    2007年5月21日上午,在被告幼儿园上学的幼儿王某在幼儿园里荡秋千时不慎摔伤,经内黄县第二人民医院诊断为右股骨转子下骨折,住院10天,花费医疗费4800余元。事后,在王某的伤情未经有关部门伤残评定的情况下,王某的父母多次找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因此起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幼儿园应当对在其幼儿园上学的幼儿尽到足够的教育、管理、保护义务,原告在园内玩耍时不慎摔伤,被告幼儿园理应承担责任。(王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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