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姐弟为争遗产对簿公堂 法院依当地习惯妥处纠纷

作者:艾庆平 徐婷婷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08/12/9 10:35:47 点击数:
导读:八姐弟为争遗产对簿公堂法院依当地习惯妥处纠纷作者:艾庆平徐婷婷发布时间:2008-12-0508:36:07中国法院网讯父母生前立遗嘱,八间铺面由8姐弟共享。父母过世,8姐弟为争夺遗产,质疑遗嘱,对薄公堂。因…
                                              八姐弟为争遗产对簿公堂 法院依当地习惯妥处纠纷

作者: 艾庆平 徐婷婷    发布时间: 2008-12-05 08:36:07



 
     中国法院网讯   父母生前立遗嘱,八间铺面由8姐弟共享。父母过世,8姐弟为争夺遗产,质疑遗嘱,对薄公堂。因一方不服一审结果上诉。近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结这件财产分割纠纷案件。

    该案当事人的父母田兴和、冉茂英生前拥有8个商铺,由于各商铺的面积及商业价值不同,考虑到儿女的团结和睦,田兴和生前就商铺的分配订立了书面遗嘱进行利益分配。1998年,田兴和去世后,儿女为商铺归属产生摩擦。2004年,母亲冉茂英去世后,矛盾公开化。

    由于田兴和、冉茂英生前与小儿子田应军一起生活,故商铺及其产生的收益一直由田应军在管理。

    2006年,长女田应明起诉田应军,要求确认父亲订立的遗嘱无效,其他子女也以第三人身份参诉。因其中一女依法应该回避,该案被上级法院指定由石柱县法院管辖。同年,石柱县法院以该遗嘱未经公证为由,认定其无效。

    2007年,以田应明为代表的七姊妹起诉田应军,要求分割商铺及其收益,此案又被上级法院指定由黔江区法院审理。2008年,黔江区法院判决,8个商铺归8姐弟所有,之前商铺产生的收益由8姐弟平分,但并未对商铺的具体分配问题作出裁决。田应明、田应淑、田应菊、田应军不服一审判决,遂向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中,法院考虑到本案在当地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且前后纠缠多年,决定以调解方式解决此案。办案法官采取释法、明理、疏情,促成当事人同意调解结案。

    因各商铺的面积及商业价值不同,就财产分割方案,当事人双方对此仍有异议。经法官斡旋,当事人一致协商决定以抓阄的方式来决定各商铺的归属。按照当地土家族的习惯,8姐弟以“赌咒”的方式起誓盟约。

    最后,这场长达数年的遗产之争最终圆满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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