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对骂案在京开庭 金莎律师称"泼妇"不是贬义词

作者:姜晶晶 王琳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08/6/17 9:41:21 点击数:
导读:昨天上午9时,斯琴格日乐起诉金莎名誉侵权一案在(北京)东城法院公开审理,当事双方均未出庭。斯琴格日乐的律师否认斯琴曾侵犯金莎,并认为金莎在博客上谩骂斯琴“泼妇”等言辞是严重侵权,故索赔30万元。…

昨天上午9时,斯琴格日乐起诉金莎名誉侵权一案在(北京)东城法院公开审理,当事双方均未出庭。斯琴格日乐的律师否认斯琴曾侵犯金莎,并认为金莎在博客上谩骂斯琴“泼妇”等言辞是严重侵权,故索赔30万元。金莎的律师则拿出了来自歌迷的有利口供,并辩称金莎是南方人,而南方人不认为“泼妇”是骂人的话。

   金莎律师:方言引发误会

 

    昨天的庭审过程中,斯琴格日乐的代理律师诉称,双方确实曾发生摩擦,但斯琴格日乐并没有使用“你快给我滚上来”以及“滚蛋”等言语,也没有做过“将坐垫扔向金莎及其歌迷”的举动。而金莎却在博客中直指斯琴格日乐为“泼妇”,侵犯了斯琴格日乐的名誉权。因此要求金莎删除博客文章、公开道歉,并赔偿斯琴格日乐精神损失费30万元。

 

    而金莎的代理律师则当庭出示了一份光盘,光盘内容是金莎在上海的歌迷们在发生摩擦的现场做的“原景重现”。歌迷证明,金莎在博文中所讲述的过程都是真实的。代理律师还认为,金莎是上海人,“泼妇”在上海等南方地区并不是贬义词语,因此金莎不存在侵犯对方名誉权的问题,要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昨天的庭审持续了近两个小时,当事双方代理律师都不接受调解,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斯琴助理:我们没空理会

 

    记者昨晚打通了斯琴格日乐所属唱片公司的负责人沈女士的电话,谈到这场官司,沈女士表示现在已经无暇关注了。“最近我们都特别忙,尤其斯琴格日乐要参加许多为四川灾区赈灾的演出和活动,这个关头,那种官司就没时间去想了,所以对今天开庭的事情也没什么可说的。”沈女士表示,斯琴格日乐已经将本案全权交托给律师。另一方面,金莎的助理表示金莎原本很想出庭,但由于突然有一个在广州的活动要参加,只能作罢。而当记者问对方,“泼妇”到底算不算骂人时,对方表示现在不便对案情作出评论,但相信法律会给金莎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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