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哥醉驾反诬对方 同车人"挺身"指证他

  发布时间:2013/1/11 9:44:51 点击数:
导读:渝北一男子酒后开宝马车回家,途中撞上停在路边的一辆小车。事发后,他反诬对方酒驾,结果遭同车人指证。昨日,渝北警方对宝马哥作出吊销驾照、禁驾5年的处理决定,并将追究其刑责。渝北警方介绍,1月8日凌晨0:10左右…

渝北一男子酒后开宝马车回家,途中撞上停在路边的一辆小车。事发后,他反诬对方酒驾,结果遭同车人指证。昨日,渝北警方对宝马哥作出吊销驾照、禁驾5年的处理决定,并将追究其刑责。

渝北警方介绍,1月8日凌晨0:10左右,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接到报警称,兴科大道回兴轻轨站发生两车相撞事故。接警后,警方随即赶到现场处置,发现一辆宝马车斜斜地撞在小车上。一名穿着讲究的中年男子自称姓唐,指着一名瘦小男子大喊,“他酒驾,撞了我的宝马车”。经现场勘验,民警认定事故原因是宝马车强行变道,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警方询问时,宝马车上的2名男子均指证当时司机是唐某。随后,经检测,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11mg/100ml,涉嫌醉驾。经查,38岁的唐某在渝北一碗水经营一家饭店,1月7日21时至8日凌晨,他与朋友共喝了30多瓶啤酒后,开车送人回家,行至回兴轻轨站时出事。获知自己的处理决定时,唐某当即失声痛哭起来。

首席记者 黄平 实习生 侯远洋 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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