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院建联动机制促交通事故快速理赔

 来源:青岛晚报 发布时间:2014/7/3 17:21:41 点击数:
导读:本报讯7月1日是我国《侵权责任法》实施4周年。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市法院与有关部门化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联动快捷新机制。当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已成为侵权纠纷的主要类…

本报讯

7月 1日是我国《侵权责任法》实施4周年。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市法院与有关部门化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联动快捷新机制。

当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已成为侵权纠纷的主要类型,为公正高效审理此类案件,我市法院设立了专业合议庭或专业法庭,同时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确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人民调解、巡回法庭、法律援助、保险公司“五联动”调解机制;市中院还与青岛仲裁委员会协调,由青岛仲裁委员会向各区、市的道路交通事故仲裁调解中心选派仲裁员,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进行调解和仲裁。我市法院还积极支持区(市)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联调中心,如在交警部门设立联调中心,多部门集中办公、协调联动,司法鉴定评估机构就地接受委托鉴定评估,保险企业在联调中心就地理赔。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巡回法庭出具民事裁定书;如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调解协议,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简单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讼累。

典型案例见青报网www.dailyqd.com

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戴 谦 通讯员 时满鑫 徐奎浩

作者:戴 谦 时满鑫 徐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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