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搭乘酿事故 法官析理促调解

作者:邱鹏程 来源:巴南法院 发布时间:2015/1/14 16:09:26 点击数:
导读:老袁今年65岁,是一名退休多年的驾校教练,很早就拥有了自己的爱车。凭借过硬的驾驶技术再加上老袁是个热心肠,哪位朋友要是搭个顺风车,他从不推辞。  在一次夕阳红旅游团里,老袁结识了老彭和老杜。去年四月,老袁…

老袁今年65岁,是一名退休多年的驾校教练,很早就拥有了自己的爱车。凭借过硬的驾驶技术再加上老袁是个热心肠,哪位朋友要是搭个顺风车,他从不推辞。

  在一次夕阳红旅游团里,老袁结识了老彭和老杜。去年四月,老袁和新结识的两位朋友以及故友老秦、老王相互邀约到东泉镇游玩,由老袁自驾私车出行。

  车行至木洞镇某路段,由于操作不当,老袁将车辆开到路边水沟,造成同车的老彭、老杜不同程度受伤。

  经鉴定,二人均为伤残十级,便诉请老袁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7万元。

  庭审中,老袁认为,该次出行系多人相互邀约,事故责任应由同行五人共同承担,且老彭、老杜未系安全带才造成较重伤情。因此,坚持认为自己应承担二人各项损失的五分之一即可。

  由于老袁有素来搭乘朋友的习惯,他的不少老年朋友听说后前来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纷纷发表意见认为彭某、杜某索赔太高。由于人多嘴杂,庭审当日未能达成调解。

   庭审后,承办法官分别联系当事人的子女,向其释明法律规定的同时提供了数份各地同类型案件判决。几经努力,双方当事同意按老彭、老杜损失总额六折达成调解协议。

   老袁表示其内心并不愿承担如此高额赔偿,但是鉴于我国的法律裁判规则,作为一名重诺守信的人,签字后一定会尽快履行给付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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